各学院团委: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和文创成果转化孵化,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以下简称“双创之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评比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主办单位
评选表彰工作由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主办,校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承办。
三、评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可申报“双创之星”;
2.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可申报“创业之星”
四、申报条件
(一)“创新之星”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2.品学兼优,积极进取,社会责任感强,专业课成绩优良;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心与责任感;
4.自主创业并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在具体工作岗位上通过创新取得创造性工作实绩,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者;
5.获得“挑战杯”“创青春”创业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申报。
(二)“创业之星”申报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或2014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心与责任感;
4.自主创业并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在具体工作岗位通过创新取得创造性工作实绩,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者。
5.获得“挑战杯”“创青春”创业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申报。
五、申报要求
1.“双创之星”采用个人形式申报,同等条件下参考其相关因素;团队如有获得重大创新成绩,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创新之星”。
2.各学院申报“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总额数原则上5名,毕业生可占1~2个,在校生占2~3个。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增加1~2个名额。
3.材料申报
(1)《安庆师范大学“创新之星”申请推荐表》(见附件一)或《安庆师范大学“创业之星”申请推荐表》(见附件二)
(2)《“双创之星”申报推荐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
(3)支撑材料。包括能够支撑自身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文字总结材料(2000左右)、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个人(团队)照片及成果展示图片(电子图片单张大小不低于2MB)。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24918656@qq.com,纸质版送到行政楼南楼609办公室严峻老师处。
六、评选表彰
校团委将初审申报人材料确定“双创之星”入围资格;并在校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起展示投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创新之星”“创业之星”,最终综合确定“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各10名,提名奖若干名予以表彰。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学生,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团委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生的典型事迹,掀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
3.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力求把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优秀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各学院团委请于12月15日之前将“双创之星”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办公室。校级学生组织可以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加KAB创业俱乐部“双创之星2018评选”QQ群(群号940122509)进行咨询;或与校团委严峻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301212。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创新之星”申请推荐表》
附件2:《安庆师范大学“创业之星”申请推荐表》
附件3:《“双创之星”申报推荐表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