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推荐入团积极分子 暨举办第三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17

各学院团委:

为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弘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壮大我校的共青团员队伍,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的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吸纳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加入团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团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学生;

(二)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校学生;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申请,认真书写并递交入团申请,班级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推荐对象,经辅导员签字,报学院团委预审,报校团委审核;

(二)校团委审定合格,参加本期团校培训班学习。

三、团员发展原则

(一)团员发展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组织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和随意发展;

(三)各团支部根据所在班级的人数比例和申请入团青年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拟发展团员的人数和人选;

(四)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新团员。

四、培训考察时间

2019年9—12月

五、培训对象

我校在校入团积极分子

六、具体安排

各学院团委请于9月29日之前将汇总名单盖章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北105),并将汇总名单电子稿发送至团委邮箱:1920008516@qq.com。邮件标题:XX学院2019年度入团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汇总表。第三期团校开课具体时间后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2.2019年度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课培训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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