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庆师范大学第六期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3/01/04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持续做好团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中的入团积极分子,20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

二、入团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学生;

2.已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承认团的章程, 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

3.遵守校纪校规,入校以来无违纪违法现象,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投身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体荣誉感强,团结同学。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月—2023年4月

四、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开展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各学院团委可结合学生组织培训班开展团校培养活动。

1.理论学习。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和自主学习,讲授党的理论知识、党章、团章、基础团务知识、团史等内容,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2.网络学习。常态化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学习。

3.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 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入团重要考察内容。

4.结业考试。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各学院团委以考试或评定培训心得(1000字左右)方式进行初步考核,再按照初步考核成绩70%、日常教学成绩30%的比例确定最终考核成绩和合格人员。学员请假超过2次(含2次)或无故旷课的视为不合格。

五、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在入团申请人中采取团员推荐、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经团支部委员会通过后在团支部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应当指定两名正式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各学院团委根据团章和发展团员的具体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入团积极分子条件的审核、报送、培训工作。各学院团委于1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0008516@qq.com,邮件标题:XXX学院+团校培训班,纸质版开学后提交至行政楼北108办公室。校团委将根据入团积极分子及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的思想、学习、工作等现实表现及培训期间的考勤考核情况予以发放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2.入团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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