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是在团省委和校党委领导下的群团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学校团委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3.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
4.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和团干部培训,协助党委做好专职团干的管理和考核。
5.负责本校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新团员发展、超龄离团等工作。严格执行团纪律,对违反校纪团纪的团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6.做好团的各项宣传工作。开展青年思想状况调研,加强对团属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引导。
7.负责开展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8.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建设好社会实践基地和大学生志愿服务网络。
9.加强大学生文体艺术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
10.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学生社团)等团学组织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密切联系青年学生。
11.发挥团组织代表青年利益的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成为学校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12.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规划。
2.统筹、协调全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检查、督促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3.组织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不断开拓文化素质教育新路径,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负责由基地开设课程的管理工作,外聘教师资格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类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6.负责校外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7.负责文化素质活动的宣传工作。
8.负责相关文档的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美育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美育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学校美育工作,建设“学-练-演-赛” 四位一体的公共艺术教育体系,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培养学生艺术审美能力、陶冶学生思想道德情操,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高校美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统筹建设一批艺术鉴赏类课程,抓好美育的教学课堂、实践课堂、社会课堂、网络课堂,培养学生发现美、感知美、创造美的能力。
3.负责拟定全校文化艺术工作方案,落实学校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
4.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及省、市组织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及各大赛事。
5.指导大学生艺术团及各类文艺类社团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训练活动。
6.负责做好艺术团(俱乐部)团员及各文艺类社团组织会员的遴选、培训工作,做好文艺骨干的选拔任用工作。
7.负责大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的选拔、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